
注意!巴拿马船籍政策有变!
海事服务网CNSS获悉,巴拿马海事局周五(5月23日)表示,将加强对巴拿马籍船舶船对船作业(Ship-to-Ship)的监管。
巴拿马海事局代理局长莉娜·贝罗卡尔表示:“该法规强化了巴拿马作为船旗国对海事安全、透明度和防止注册滥用的承诺,完全符合国际海事组织(IMO)法规和《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》(MARPOL)要求。”
根据新规,参与转运的船舶需提供包括IMO编号、船旗国等详细信息,并须证明转运作业地点及方式,同时确认已制定符合《MARPOL公约》的作业方案。
根据本月早些时候发布的一项决议,所有总吨位超过150吨的巴拿马籍船舶,必须在船对船转运操作前至少两天向巴拿马海事局报备,报备内容须包括相关船舶信息、转运地点、碳氢化合物类型和数量,以及国际海事规则的遵守情况。
日前,美国已加大对船舶注册大国的施压力度,要求其协助执行制裁,其中包括拥有8500多艘注册船舶的巴拿马。
近几个月来,巴拿马在调查违规行为后,已撤销多艘船舶的注册。今年2月,巴拿马海事局强调,该国“绝非逃避制裁的避风港”。